一家人的事

05
  兄長是家族中、第一批小孩的末位──隔了五年才有我、及其後表弟妹──卻是第一個(經由臺灣禮俗程序)結婚的小孩,意即能動員的(部份要求未婚狀態)人力資源尤其豐沛,於是我們這些小屁孩(攜伴)肩負大小打雜事務(畢竟也不好讓哥哥姐姐們忙到什麼)。長輩們則是以出席以表示其支持之意。家族親戚雖稱不上勢力/數量龐大、卻是一手拉一手提攜成長(長輩們則用「看著長大」之視角),除了名稱上不繞口複雜、(同輩間)也可以彼此指控小時候做了哪些蠢事。
  藉由下一代的婚事,原先的(父母輩的)親家關係已融合一體、以迎接新的親家;具體表現為大舅與叔叔在主桌上聯手力拼親家代表,而堂弟加了表弟臉書(其實後者是因為他們學科「比較」相近)。

07
  大嫂頗獲父母喜愛,除了本身樂觀正面性格,(可能是一小)部份原因還在於她出身嘉義市,和父親頗有地緣親近性(所以大爺加多少分可見一斑);以外、其蔡姓恰巧同祖母(爸爸的母親大人)之姓名,冥冥之中、增強其血緣親近性(放心、有確認過為不同系統,不會上演花系列)。
  不過我從以前就覺得,「簡」姓、「蔡」姓的閩南語發聲實在不討喜,好在當天全程以國語聲道進行、否則「簡蔡聯姻」…

12
  基於某些考量,婚禮隔天即下嘉義掃墓(新婚夫妻倆再隔天歸寧)。清晨第二班(全停靠)南下高鐵、全家抵著冷風等候列車進站,進車廂還討論著昨日種種。我少有機會過臺中站而不下──正確來說、我有下車陪大爺走過大半車廂,又在鈴響時入內──欣賞這一季翠綠;抵達嘉義時、已抖落身上的寒氣,此時叔叔與堂姐已在接駁區等候。家族成員的增加,具體表現在桌椅不那麼剛好、床位重新編排、多個人丁除草以及得剝三顆*2鴨蛋來吃。近午的嘉義已吐露暑氣。
  當晚終於回到臺中、結束四天行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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