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須負責


  這幾天竄起的議題再度挑戰男性對家庭之責任。有心人若意圖進一步細究職業運動員相關事跡,可能會瞬間頓悟其新聞價值沒想像中那麼高。
  關於責任,主要是吳(34)須要扛起。近日他頻繁更新的文章中,促使我逛進全家超家並拎了一顆回家品嚐──部份意圖是確認臺啤新產品是否開始鋪貨──隔天又拿另一個口味比較。面對一個認識十年有餘的朋友,我很重視他的意見、(有時)卻又不知從哪冒出某種「不誠懇」感;但我確定以下不會出現「布丁類型學」相關論述。儘管我試圖迴避煩雜的任務,毋庸置疑地、統一布丁(基礎版)的陰影總是籠罩於相似產品之上──或者說、人人心中都有一顆統一布丁在盪漾──藉此作為立論的共識。
  吳在文章標題即昭示自己的立場為「甜甜鹹鹹人」,精確反映其口味、絕不會讓人誤以為是「個性甜甜、眼淚鹹鹹」等性情中人之想像。其產品名稱為「奶油布蕾」,區分為原味與巧克力口味、吳強力推薦後者;之於我來說、我則是偏好雞蛋味,相較於另一口味易讓人誤以為是巧克力凍。與其命名為布丁,該產品多少試圖以「布蕾」(並備註「經典法式浪漫甜點」字樣)營造更高一級的市場區隔、也直接反應在價格落差;究其內容而言,也在質地上力求「提升」:雖然盡力甩開一般布丁口感、標榜「綿滑」,不過它們同樣利用海藻抽出物進行凝固──品牌、製造廠主要生產蒟蒻相關產品──雖然不若洋菜那麼脆,卻也不及奶酪等酵素凝固那麼細膩、或是蛋液凝結的滑嫩。總之,在口中還是留有塊狀感、而非膏狀,當然它已經沒那麼「果凍」。
  就口味來講、它確實符合「香濃」此一宣稱,也才能打動吳。其內容主要分三層,按照吳的說法:「從奶油、布丁到焦糖,三者其實都有各自的香甜感,吃到後面可以清楚地感受到三者的層次感,同時三種甜味又巧妙地結合在一起。」(吳,2012)原味的布丁主體尚能保有蛋香、而巧克力味幾乎將蛋香淹沒,這點可依個人喜好挑選。不過在表層(奶油醬)、就讓我懷疑其品項名稱的「奶油」究竟強調主體使用之而帶有香氣,還是獨立出一層來搭配/豐富主體滋味。的確透過奶油層、能夠適切地調合內部各方味道,進而統合於「甜味」之下──雖然焦糖的地位因此曖昧了些──在香味表現的限制下,它稍稍地滿足了嗜甜者之需求。
  我不是「甜甜鹹鹹人」、無能在此檢定吳的說法是否公允,便閃過推薦與否的問題;寫了這些、我也無法從吳那邊收到稿費,只是在他的字裡行間、仍流露其「頭也不回式」極端性格(未必矛盾衝突)。扣除那些生理特徵的種種老梗,其衣著與搭配使用物件(實體與虛擬)多能以灰階理解,而不讓色相或彩度徒留可能──如果你性情大變再跟我說──不過偶爾會發生「其中巧克力的口感甜膩中帶有清爽」等表現、讓人覺得「你一定在唬我。」然而正也是其鮮明特質提供我許多樂趣與見識。

  毋須負責的部份,近日臺灣附近對流發展旺盛,它想出太陽、也能在轉身之際送你嘩啦巨響,過一會又悶熱得窒息;眼前那朵棉花糖像似恐嚇人、頗有虛張聲勢之感,偏偏迅速飄移(緊隨)到你頭頂潑一盆水(如卡通那般),一旁絕對是令人羨慕到爆炸的清朗天空。面對這種晴雨不定的天氣變化,加深我對類似於「晴雯」這種(暗示性對比)名字感到窘惑、「這人容不容易人格分裂啊?」恰巧「無」與「豪」同此相像。
  啊、又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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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i:

TsaiChangPin ha detto...

可以明顯感受到寫作這位仁兄已經有點分裂了!

pinocchio ha detto...

無論是寫他或是他本人,應該都讓人頗想分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