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資本與偏差行為

社會資本與偏差的關係可以以「偏差/被偏差影響」區分開來討論。就防治偏差行動者而言,社會資本反應在一些空間防衛理論上。增加犯罪難度是阻嚇犯罪人重要的理路,這種想像具體呈現在社區的巡防工作。李宗勳(2002)提及幾項具體作為:建立自我防護體系及意識、警民合作等。這些行動皆立基於一個非常重要的核心:信任,即良性與深度的社會資本流動。這種社會資本比較強調強聯繫的運作,需透過重複性接觸的互動以加強互相幫助。同時效果不光展現在治安上,對於其社區的總體意識皆有增強互動的趨勢。使得過去對都市的想像:民眾彼此冷漠互不往來、簡直是犯罪的溫床,做出強力的捍衛。這裡與費孝通(1948)在鄉土中國使用「差序格局」的想像接近[1]:在差序格局中,重視由自身推演出去的社會資本網絡。其中越靠近中心、其聯結強度越強,這便是前面提到的強聯繫。這裡重視的是網絡的質、其聯繫的強調,另一方面、現代社會似乎比較重視「團體格局」。其有明確的小群集界線,因為不同群集間惟透過少量或特定的結構洞聯繫在一起、可能連他們內部成員都不知道被聯繫著。透過結構洞拉出幾條重要的聯結、這裡多是非重複性接觸的互動,似乎以規模創造機會取勝。不過重視信任的差序格局,稍稍不利於公民社會形成。此時可以利用社會資本尺度的彈性,以更大一層的結構串起每個社區,如:透過警察系統有效聯繫以更加有效防範偏差行為。這也是為什麼強調警民合作而非社區內偏安一角(或不管社區單純以警戶構成的網絡)的原因。
  在防範偏差的另一端,是多元龐雜的次文化群集、甚至是個體,彼此之間沒有強聯繫、亦無法囫圇吞棗地概約他們。從組織的層面觀察,犯罪組織(如竹聯幫、黑手黨)是種社會資本高度呈現的結晶。他們往往是種隱匿的執行體系、絕對是社會網絡上可被動員的資源。往往又因廣納百川的特性,使得角頭老大個個擁有豐沛的社會資本,他們位居結構洞的位置。因此朱芳慧等(2005)留意到對Putnam的批評:忽略社會資本的負面效益。它符合網絡、規範與約束力的概念,但對國家內容造成的問題是負面的效應。次文化團體的社會資本與其特性有密切關連:由於其對立於主流文化,勢必建立/被建立起一種封閉性的互動以作為區隔。因此多呈現強聯繫的狀態,並且特別強調信任。因為信任若是沒有被建立,這種次文化將容易坍塌、失去其社會資本的特徵。以犯罪組織為例:他們大多以擬親屬關係稱呼對方、或社會上直接代稱他們為兄弟。結盟是一種自願性親屬關係的建立,中國人一向透過這種橫向的擬親屬關係來建立人際關係、擴展勢力(王釗芬,1994)。其繼承漢文化並強調男性間的關係(兄弟、父子),因為這是中國社會想像中最深厚的信任關係與情感。
  另外、個體偏差行動者也有其社會資本運用的具體實踐:被開罰單後可透過關係消除單據,或者直接搬出社會資本與執法體系抗衡(我認識你局長或是某某高官)。以上狀況在重視人脈的台灣屢見不鮮,這些也都是社會資本的展現,不過都具備程度不一的負面影響。
[1] 費老師在使用差序格局等概念時,是處理人民的性格。與社會資本理論無法完全接合處還敬請指正,這裡只是一種初步的聯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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