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它們)作為一道美食

這篇不是要界定什麼叫美食、亦或美食與社會學,不如說是探究一種「立論吊詭」的美食。不如也把「美」先抽離,畢竟這是個主觀的過程。味覺、作為食物接收的感官,酸、甜、苦、鹹、鮮分別有負責的味蕾部位。那麼辣呢?這是我將討論的第一個對象:辣不作為一種味覺,但它卻是一種美食判準或發展軸線。於是產生這個疑問:麻辣鍋作為一道美食,它如何被判斷?在我的想像中、這是種毀滅感官的途徑,意即享受一種麻痺的快感、又如何可能作為一種美食判斷?我之所以深覺吊詭,只因其麻痺的效果、理應破壞對食物的感受,竟發展為美食的典型。但它確實不失為一種飲食的感受(因此四川人喜歡吃辣排汗、韓國人吃辣取暖)。固然辣得香、辣得恰到好處、辣得麻、辣得菊花開、辣得有深度、辣得有層次、辣得血液加速循環,皆可作為「辣」的判準、以此發展出美食的可能。我雖然質疑辣作為一種「味覺」,卻不否認其作為一種「口腔感受」、甚至其他感官亦有「辣」的感受:否則也不用強調辣椒糕對觸覺之影響(加速血液循環)、對眼睛與鼻子產生類似的效果(作為一種刺激)。不過它是化學性影響,這刺激讓眼睛流淚、可不會把所有女性都看成辣妹。至於「辣妹」一詞、多少是跟血脈賁張的「辣」覺效果有關(突然想發展食與性的討論)。在此指出的是:辣作為一種感受、因不同於其他「味覺」認知系統,而被我特別提出。特別是其作為毀滅式美食。會這麼質疑、是因為遇到不好吃的東西時,知覺/不自覺地用辣蓋過去。另一條類似的線索則是「冰」,但冰不被認為是種味覺。我倒覺得辣跟冰或許可被置放於同種分類:一種毀滅式的感受。不過冰是凍結鼻腔、使嗅覺細胞麻痺而無法判斷味道。嗅覺與味覺的關係在此不細究、但大家可以嘗試憋氣吃東西的感受。所以吃冰淇淋時、若是吃「淇淋」(請容我這樣稱呼融化的冰淇淋、起碼不冰了嘛)確實比較能吃出其質地如何,意即牛奶夠不夠純、水果調配得如何、巧克力的品質好不好。但是吃冰不就圖一種口腔的麻痺嗎?這跟吃麻辣鍋有何差異?此時它們獲得在一起的可能。這篇不是硬是推翻辣作為味覺抑或為冰爭取味覺正當性,而是為它們存在的證成感到興趣。(概念尚不成熟、請不吝賜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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