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動會宣誓

我謹代表全體運動員,誓以至誠,參加九十六學年度校慶運動大會,願發揮運動精神,恪遵大會規章,並服從裁判員之判決。
宣誓代表 社會學系簡伯宏謹誓
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日

今年、第三年了,由於仍具隊長職務,故由我繼續擔綱宣誓。這多少是私心,讓社會學系出些風頭,特別是在那個場合。所以尚未拿到誓詞前,也清楚地記得內容、整個程序。還不忘提醒自己:要慢慢唸,別再像論述那般節奏,沒有思緒會跑掉。我不知道有多少前輩可以宣誓三年,這真的是份殊榮。前兩次比賽皆因受傷而未能盡興,今年雖然沒受傷、但礙於考試亦沒有太多時間準備,不時還穿插涼快的啤酒幾瓶。我竟然大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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