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的方向三
指出(他人)不是處、總輕鬆得多,道路駕駛者多少也在心底嘀咕過;然而要說他人的好、似乎不那麼常見:這個好,又不是指涉心臟大不大顆、配備零件是否內行。對此、我這第七名自然沒有什麼道德相對高點之顧慮。
對比方向燈(煞車燈)的被動性──意義明顯得幾乎排除其它可能性,除非硬是把它打成摩斯電碼──只能盡可能地表露自身狀況,喇叭似乎是僅有的主動表達途徑(在它被柯博文複製以前)。只是在臺灣社會、普遍印象傾向負面居多,「按喇叭」是個沒品(品格、品味)的行為──當然,就某些極端的情形、譬如說「叭、叭叭、叭、叭」,目前我尚無力辯白──符徵總是單純,端看我們賦予什麼、怎麼詮釋,喇叭不至於負載原罪被設計/製造出來;因此警告也行、感謝也可,喇叭是我們倚靠的表達方式(手勢亦可、但是我沒開車,而我也不能放手騎車)、以傳達意念,這也更貼近實際的道路駕駛心境。只是「喇叭的隱喻」、我們多流於危急時刻想起它,或平時以它作動心忍性之指標磨練著;在光譜上、有比警告輕微些的提醒功能,甚至針對禮讓而作出感謝之意。一方面缺乏主動運用習慣以外,此時似乎也缺乏統一的操作方式、以至於偶爾聽聞誤會發生;「演奏」得當大不易。
雨天、白色車子易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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