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立樂團鼓手

  今天一早、接到吳(34)來電,告知短文一則獲報社青睞採用,一時摸不著頭緒:一來他迅速地塞了三件事給我──投稿、跟湯姆熊(21)在六福村(說是打工卻帶有歡愉意味)與要在那牆表演(2012/06/20)──起初不甚瞭解他的亮點究竟是哪則,再者他的背景風聲頗大、幾乎淹沒其富磁性之低音。直到坐在花漾拿著該報A刊頁底,小小一個角落安置其文章、以及饒富趣味的職業別-「獨立樂團鼓手」。
  這應該不是個常見的職業別,起碼(目前)我不會想拿它來跑任何統計分析,說明鼓手與黑手之異同。相較於文章主旨──國道優先考量長途駕駛正義──「職業別」更具備某種衝撞意涵,頗值得玩味。雖說我並不知道他確切動機為何,立基於志業想像或藉以維生,無庸置疑地、這個赤裸說法難於接受為「直覺/不假思索」。依據社會變運調查新職業分類表,吳約略是313半專業藝術娛樂從業人員,專業知識涵量與權責層級並不低;然而他本人拒絕買帳的表現為刻意強調「獨立」、「鼓手」,當玩起排列遊戲時、就讓我不得不調侃他幾句:今天用「獨立樂團」、「樂團鼓手」皆更加親近一般從業想像,然而對照原始三組詞彙結合體-「獨立樂團鼓手」,其空缺處似乎透露了各式主義訴求──當然、「獨立鼓手」這說法就太野了,政治意味濃厚過頭──儘管這個職位別似乎沒有加值過多(專業性?)權威、還是積極反應某種富批判性的獨立搖滾色彩。
  抑或他本人(只)為了精確標示是哪一位「吳宇」家族成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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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i:

Shi J. Yu-Hao Wu ha detto...

http://jellyvanessa.blogspot.tw/2012/06/03.html
昨日就寢前大概記下這些想法。

於職業別中為之,確實經過考慮,但無如汝所言之細矣。吾知冠其「獨立」於前辨於已有經濟約之穩定收入樂團之異,純述客觀條件。而「鼓手」之樂器職置於後,有強調個人而非整個樂團力場之意。

以上,ㄏㄏ。